1. 办理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:
须提供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准生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大连银行Ⅰ类账户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,住院现金收据、诊断书、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(小结)。
2. 办理男职工护理津贴:
须提供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准生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大连银行Ⅰ类账户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3.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(即女方无工作)的生育医疗费:
除了上述男职工应出具的材料之外,须增加女方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,住院现金收据、诊断书、治疗明细、出院记录、并填报《大连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》,按照本市参保女职工生育费用相应标准报销,与男职工护理津贴同时办理。
员工携带材料到单位所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生育报销窗口办理业务,每月只有1-15日才受理生育报销业务,大家要注意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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