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大普奔,还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的朋友们,你们涨钱啦!!!来来,竖起耳朵给你们念一念,失业金又有新的调整啦,标准如下:
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年不足10年的,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3%,户籍在中山区、西岗区、沙河口区、甘井子区、旅顺口区、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每人每月1182.6元,瓦房店市、普兰店区和庄河市的每人每月1109.6元;
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,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3%,户籍在中山区、西岗区、沙河口区、甘井子区、旅顺口区、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每人每月1344.6元,瓦房店市、普兰店区和庄河市的每人每月1261.6元。
本政策立即执行,已经领取失业金的朋友们,不要伤心,人社保已表明,为1、2月份已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将补发差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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