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正式下发文件,2019年7月-2020年6月大连社保基数进行调整。
我市企业单位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辽宁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,最高缴费基数为14403元/月,最低缴费基数为2881元/月。
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,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,按大连市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,以15825元/月为上限基数、以3165元/月为下限基数。
市内五区企业采暖费缴费基数为7299元/月,最低缴费金额如下图所示:
2019年7月至2020年6日,按照最低缴纳标准,大连社会保险单位加个人部分合计:1086.25元,如果户籍是大连市内五区、金州区、旅顺口区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单位加个人部分合计为:1159.24元。
同时2019年7月1日起,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全部划转至税务机关。相关缴费业务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。
附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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